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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更新时间: 2024-04-21 来源:pp管件
详细信息

  7D2HA6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物流园区花马东街与万湖路交叉口东北角,无证无名的木器加工厂,机器噪音扰民,扬尘,喷漆异味大。经开区 噪音

  2021年4月21日上午,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1.举报问题“无证无名的木器加工厂”。经调查,该处为河南一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原木艺文化产业中心项目,2019年12月17日,该项目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了“河南一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原木艺文化产业中心项目”,项目年产30—40套工艺家具和工艺品,自2021年1月1日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正式施行后,因该项目不涉及喷漆等涉气工艺,不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2021年4月12日,该项目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不存在“无证无名”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举报问题“机器噪音扰民”。经调查,该项目东150米为物流项目,南100米为在建工地,西100米为绿地,北200米为南三环道路,附近无居民生活区。该企业切割、打磨工艺在生产时确有一定的噪音。接交办问题后,2021年4月22日、24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分别对该公司进行昼间及夜间现场噪声监测。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1)的通知》(郑政办﹝201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348-2008《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企业所属区域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有关标准,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且附近无居民生活区。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3.举报问题“扬尘”。经调查,该项目切割、打磨工艺在作业时有扬尘产生,但作业现场均配有袋式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使用,生产车间为密闭生产,不存在扬尘外泄问题。且该企业厂区内部已完成绿化,未发现其他扬尘污染现象存在。该举报问题为部分属实。

  4.举报问题“喷漆异味大”。经调查,该项目不涉及喷漆等涉气工艺,不存在“喷漆异味大”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下步,经开区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检查和帮扶指导,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作业,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已办结无8D2HA1中牟县大孟乡岗头桥村三组,村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污染贾鲁河水源。中牟县 水

  针对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格外的重视,已与郑州仁之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目前,正在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

  经现场查看,正在清理垃圾的区域位于贾鲁河北侧,距贾鲁河约300米,中间有河堤、绿化带、道路,不存在污染贾鲁河水源问题。4月23日,中牟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区域贾鲁河上游(水岸鑫城小区北)、下游(大衡庄桥)及附近水面(农科所桥)进行水质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无阶段性办结无9D2HA9二七区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侧,地铁6号线在建的项目,施工噪音扰民。二七区噪音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2021年4月21日晚11时和4月22日凌晨1时,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到该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均未发现施工噪音扰民行为。4月23日凌晨时分,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建筑垃圾清运,现场一台勾机正在作业,有噪音发出,现场进行了制止。4月23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工地进行全方位检查,并现场查看了该工地智能监管监测数据,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工地在停工状态下噪音监测装置显示为66分贝,正常施工状态下噪音监测装置显示为81分贝。经询问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承认2021年4月20日晚10时53分至凌晨2时43分之间,对桩基施工中产生的土方进行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

  属实 一是要求该工地每晚9时至次日7时30分停止噪音类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无10X2HA1 举报问题:1.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乱倒垃圾,在黄河流域倾倒巨量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生态环境。2.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倾倒点有开封市郑开大道附近和郑州市等十个倾倒点。

  1.2019年月9日生活垃圾倾倒在开封市郑开大道二十大街路南50米;2.7月10日生活垃圾倾倒在开封市十三大街陇海一路向西1000米路南;3.3月11日生活来集倾倒在尉氏县大营镇梁家村;4.7月12日生活垃圾倾倒开封市第十二大街过连霍高速向北100米;5.7月13日生活垃圾倾倒开封市第十三大街陇海四路向西1000米路南;6.7月15日生活垃圾倾倒开封市郑开大道第十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7.2019年7月16日垃圾倾倒在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墙外;8.2019年7月17日垃圾倾倒在G310与广惠街交叉口向西三公里路南;9.2019年7月18日—7月26日均倾倒在豫州大道与金陵大道交叉向南一公里路边填坑及周边;10.黄河滩区填埋大量垃圾。

  上述问题已于2021年4月10日录入并开始调查,现已公示,但举报人对公示的调查的最终结果有异议,10处垃圾点仅回复了2处,对其他8处掩埋垃圾无任何回复,举报人儿子郑建松曾于2020年9月反映此问题,被该公司动用关系以涉黑涉恶、敲诈勒索、恶意举报、寻衅滋事为由关押在太康县看守所,至今未能定罪。

  2021年4月21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现场未发现有垃圾倾倒问题,与4月11日案件X2HA2核查现状一致。经属地办事处反映,2019年7月,在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处有不明来源垃圾,数量约5车,经多方核实,未找到相关责任单位,由办事处环卫部门及时对垃圾进行了转运。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自2019年至今,未发现有垃圾倾倒问题。

  问题8:2019年7月17日垃圾倾倒在G310与广惠街交叉口向西三公里路南。

  此次举报的问题与4月11日《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第4批)查处工作的通知》交办的案件号X2HA2反映的问题为同一问题,其中问题8的点位位于中牟县,其他点位都不归中牟县管辖。针对群众举报问题,4月23日,中牟县城管局、郑庵镇到现场再次核查,目前,现场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并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部分属实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察觉缺陷,立即处理,同时举一反三,特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整巡查工作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无11X2HA1年4月7日群众向中央督察组举报的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地铁维修站噪音扰民问题,现慢慢的开始拆除,行动很快,但拆除过程中依旧不考虑居民感受,噪音扬尘严重,无施工手续。 管城

  2021年4月2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自2021年4月7日,第一次接到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地铁维修站噪音扰民的问题后,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即着手进行整改,对地铁5号线日拆除完毕,噪音扬尘严重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关于施工手续的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级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办〔2017〕13号)第二条规定,“市内五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区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本级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区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无权办理该手续,该施工手续应由市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已办结无12X2HA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烟厂后街4号院3单元五楼东户十多年以来一直加工矿石,声音大,举报人在四楼无法休息。 管城

  噪音经调查,其屋内未发现任何投诉中所提及的矿石及类矿石物品、矿石加工设施及类似功能设备。其屋内未发现有能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走访小区群众了解,日常生活中未发现被投诉人家中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所居住4层四周的5层、3层及同楼层相邻住户皆无噪音产生。 不

  管城回族区今后将加强对辖区噪声扰民等情况的巡查执法力度。已办结无13X2HA4反映郑州大学北校区南侧红专路路段重型车辆行驶的噪声问题。该路段紧挨郑州大学宿舍楼,每天深夜都有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车辆通过,影响学生睡眠。金水区噪音 2021年4月21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该交办问题与“第七批受理编号X2HA4案件反映问题”一致,已协调交警部门更改郑州市青少年公园项目渣土清运路线,新路线已不含红专路。经联合执法到达现场进行多次核实查办,仍有1辆青少年公园项目工地渣土车通过该路段,已于当晚进行处罚(编号:3)。

  2.联合执法所查水泥罐车均提供了经过郑州市主管部门审批的水泥罐车相关手续,手续在有效期内。车辆行驶在该路段属合法行为。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该路段的巡查,要求渣土车按照新批准的路线行驶,严查违反行驶路线、规定的渣土车,对违反路线.经与交警部门积极协调沟通,自4月22日起,各家商砼公司水泥罐车的通行路线均不涉及红专路。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在休息时段对车辆的监督。3.金水区相关单位召集相关项目和渣土车清运公司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安全行使、文明行驶、规范行使,避免扰民。

  已办结无14X2HA9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涉黑村霸刘遂军破坏400余亩耕地的违法问题。其中举报反映破坏耕地挖百余亩大型鱼塘,后期需要抽取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在此宗地的地表以下挖深坑安装大型粉碎石料机器,后期将产生严重大气污染;此宗土地还被大面积破坏挖沙。新郑市土壤 2021年4月2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涉黑村霸刘遂军破坏400余亩耕地的违法问题”。该问题反映的400余亩土地于2009年7月9日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新政土〔2009〕55号)批准,以划拨的方式交给部队使用,土地使用证号:新土国用(2009)字第081号,该宗土地为国有用地,不属于耕地。目前,该宗地被郑州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破坏耕地挖百余亩大型鱼塘,后期需要抽取大量的地下水资源”问题。该宗地为国有用地,不属于耕地。2020年6月2日,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部队与郑州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拟建设嘉农农耕研学基地,该项目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新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04-01-754849。调查时发现该宗地内鱼塘项目已开工建设,基本成型,现场未发现抽取地下水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在此宗地的地表以下挖深坑安装大型粉碎石料机器,后期将产生严重大气污染”问题。现场调查时,现场没有深坑,未发现地表以下挖深坑安装大型粉碎石料机器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此宗土地还被大面积破坏挖沙”问题。现场调查走访,未发现大面积挖沙的现象。经和庄镇村委确认,未曾发现该地块有挖沙、取沙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4月23日,由新郑市武装部牵头,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沟通,依据《中国人民土地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该宗地管理权限属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工作人员已督促该项目负责人对黄土部分进行覆盖,加强洒水降尘,并做好扬尘动态管控。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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