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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二十

更新时间: 2024-03-22 来源:新闻动态

  本文原标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二十一批)的核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0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批)。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做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05,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史家庄村村西南两个喷涂厂,粉尘污染、气味刺鼻噪声扰民,且无环保审批手续。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所属乡镇对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于村乡史家庄村村西南1000米左右有两家采暖设备厂,企业名分别为任丘市天艺采暖设备厂、任丘市史二采暖设备厂,均有环评备案手续。主要生产暖气片,主要设备有切割机、电焊机,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气,配套了焊烟吸收装置。两家企业以前确实有喷涂工序,因喷涂工序无环保审批手续早已拆除,现喷涂工艺外协加工。

  编号D129,群众反映沧州市新华区欣怡小区西区17号楼南侧垃圾转运站,地势低洼,遇雨天有倒灌现象;恶臭扰民,且早晨车辆运送过程中噪音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格外的重视,责成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欣怡垃圾中转站系欣怡小区兴建时同步建设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于2008年进行了升级改造。但因自然条件所限,该地段地势较低,缺少排水系统,遇到阴雨天气,会出现倒灌现象,且夏季垃圾易腐烂变质,产生异味,确实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为此,新华区环卫局将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增加蚊蝇消杀频次,加大冲洗力度,减少异味产生。坚决做到:一是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垃圾收集运输的密闭性,除倾倒垃圾时,保持垃圾中转箱箱盖闭合状态;二是每日消杀,及时清洗整理渗滤液,定时对中转站进行冲洗,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减少异味产生;三是加大植物除臭剂使用量,力争做到每次倾倒垃圾后均喷洒除臭剂;四是收运时间延后,调整该中转站清运时间至早6时30分以后,且清运车出入小区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防止扰民。

  编号D130,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宋庄村,渣土车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城管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交办问题中所反映的地点为西环路宋庄村口附近。胜利路施工方运输水稳材料的车辆通过该路段时产生噪音及扬尘。任丘市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暂扣运输车辆1台,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予以罚款1000元;责令车辆所属公司限期整改,规范运行。为有很大效果预防该问题反弹,任丘市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日间巡查和夜间管控无缝隙衔接的模式,对存在擅自改变运输路线和时间、未苫盖、遗撒遗漏、带泥上路、高速行驶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渣土公司及车辆进行严格管控、顶额处罚。

  编号D001,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恒顺世纪中心小区钉子户在小区三四号楼中间搭建小餐馆,露天烧烤,油烟直排,餐饮垃圾随意堆放,露天厕所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格外的重视,责成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运河区恒顺世纪中心小区项目于2009年开始拆迁,但因张氏四兄弟欲望值太高,迟迟未能与项目单位达成一致,故此问题遗留至今。目前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正积极与双方协调对接,争取早日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市场街道办事处6月10日接移交问题后,已督促餐馆安装了油烟进化设施一套,指导餐馆清理餐饮垃圾。6月20日第二次接移交问题后,运河区城管局对小餐馆周边垃圾进行了清理,对露天厕所进行了拆除,并指导餐馆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

  编号D003,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乌镇塔马寺村西南方向10米处徐国冲养殖场(猪存栏400头),粪便污水直排场外北侧渗坑,污染地下水,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6月21日,副县长李玉鹏带领南皮县农业局、乌镇政府有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经核实,塔马寺村徐国冲养猪场位于塔马寺村西,猪舍面积约500平方米,存栏母猪13头,育肥猪44头,猪场采用干清粪,粪便露天存放,污水排入紧邻的水坑中。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南皮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对徐国冲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场建设阳光棚和三级沉淀池,同时做好防疫、消毒、灭蝇工作,减少垃圾堆放,及时清理。

  编号D010,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李天木乡北阁村西北角电路板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厂外渗坑,污染地下水;兴济镇町英疃村村南河道旁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沧县格外的重视,县委书记吴向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继昶组织沧县环保分局、李天木乡政府有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沧县李天木乡北阁村西北角电路板厂为沧县北航电子器材厂,位于沧县李天木乡北阁村西40米处,法人:赵世坡,是一家生产线月,李天木乡政府排查时定性其为“散乱污”企业,并于2017年8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关停取缔。2018年6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原料及产品已清除,部分车间已改为农资仓库,不具备生产能力,周边未发现排水痕迹。另经实地查看,举报的兴济镇町英疃村村南河道旁堆放的大量生活垃圾,实际位于薛官屯乡新开路村辖区,现场发现生活垃圾约5立方米。沧县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并于6月21日16时彻底清理完毕,同时在现场设置了禁倒垃圾警示牌,确保不再出现倾倒垃圾现象。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D019,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十二户村北堆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长期无人管理,反映多次无果。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格外的重视,责成运河区南陈屯乡人民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6月20日,南陈屯乡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后,立即协调运河区城管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因量较大,目前正在清理中。

  编号D030,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盘古镇孙家楼村村东卢茂茹造纸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排村南子牙河内,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旁边的环境,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青县格外的重视,县长卢晓东带领副县长王立新、青县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禄、盘古镇书记王培江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沧州金宏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县盘古镇孙楼村,法定代表人卢茂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D。公司占地40000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基本的产品为高强瓦楞纸,年产量11.1万吨,主要原材料为废纸,主要生产设备有:3400长网多缸生产线蒸吨锅炉一台。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原料→制浆→过滤→抄纸→烘干→卷纸→成品→入库。主要排污点为锅炉烟气。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脱硝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沧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数据实时上传。未发现反映的废水直排村南子牙河和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但核查中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工序未密闭加装治理设施,因原环评中未对恶臭水体有有关要求,青县政府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生产,对污水处理密闭且加装治理设施后方可开工投入生产。

  编号D032,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郭村乡北三十里铺村东侧河间市锅炉厂,夜间喷漆过程中异味刺鼻,焊接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旁边的环境。常以停产逃避检查。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布置,责成郭村乡政府和河间市环保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间市锅炉厂位于河间市郭村乡北三十里铺村106国道东侧,法人代表王满川。2012年5月由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估中心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6月9日通过河间市环保局环保验收(河环书验[2014]06-02号)。2017年因该厂存在扩建行为,原环评文件与现状批建不符,河间市环保分局根据《河间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河政发[2016]11号)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后予以完善环保手续。2017年5月15日,该厂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在河间市环保分局备案(河环备表[2017]第027号),排污许可证号:P WX-130984-0496-17。2018年6月21日,郭村乡政府、河间市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在的生产锅炉炉体表面大部分为不锈钢材料质地,生产现场不用进行喷漆作业,厂区内未发现露天喷漆痕迹。生产车间焊接工序正在进行作业,焊接烟尘净化器正在使用,但由于设备收集罩较小,收集效果差,已被责令立即整改。目前该企业正在对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编号D040,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留古寺镇环亚电讯器材厂,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不经任何处理乱排,污染地下水环境,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件后,河间市格外的重视,6月20日晚,河间市政府市长王少杰、副市长马占芳带领环保分局、留古寺镇政府有关人员连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河间市环亚电信器材厂位于河间市留古寺镇南,法定代表人刘国才。2006年8月30日,该公司环评通过河间市环保局审批,2010年8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河环验[2010]08-03号)。2015年6月29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P WX-130984-0099)。2018年4月17日,该企业镀锌钢绞线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由河间市环保分局批复(河环表[2018]04-16号),2018年5月14日进行了自主验收,2018年6月11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P WX-130984-0123-18)。治理工艺:锌锅产生的粉尘由锌锅上方的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槽废气和点氨槽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入酸雾收集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吸收塔产生含氯化铵废水进入厂区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来生产,不外排。6月20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热镀锌生产线配套安装有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水进入厂区中和沉淀池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不经处理外排的问题。但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地面未硬化,热镀锌车间部分玻璃破损等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目前企业正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编号D044,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议论堡乡大征社区北500米处无名水泥砖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粉尘污染,噪音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议论堡乡政府有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无名水泥砖厂位于任丘市议论堡乡大征社区北侧,全称任丘市兆庆水泥砖厂,于2006年建厂并投产,负责人张胜利,占地3000平米,基本的产品为:水泥砖,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沙子、水泥)→搅拌→挤压→成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粉尘污染,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8年6月21日,议论堡乡政府联合有关部门,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企业虽未生产,但存在生产迹象。现场由电力部门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动用叉车对生产设备做了拆除。

  2018年6月21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做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078,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李镇二新村北无名豆腐厂,燃煤烟尘污染,废水直排厂外北侧渗坑。接到交办单后,青县格外的重视,政府副县长王立新带领青县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清州镇镇长周维浩、副镇长鲍馗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举报中所提无名豆腐厂实为青县秦宝玉豆腐坊,经营者:秦宝玉,注册投资的金额1万元。该豆腐坊主要生产豆制品,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黄豆)→浸泡→研磨→煮浆→点卤→产品。该豆腐坊使用立式燃煤锅炉2台,清洗黄豆的水经管道排至北侧沟内。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青县政府已责令清州镇政府对该豆腐坊燃煤锅炉予以取缔,对生产设备做拆除,对北侧水沟进行治理。目前豆腐坊锅炉已拆除完毕,其余设备正在拆除过程中。编号D082,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通胜交通安全设施公司北侧100米处张家辉沙场,生产时粉尘严重污染。接到交办单后,沧县格外的重视,立即连夜组织沧县环保分局、姚官屯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群众反映的张家辉沙场为沧县明辉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南,法人:张加辉。2017年9月通过沧县环保分局审批,2018年3月通过验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基本的产品为覆膜砂,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筛选→加热→混砂→旋动筛→振动筛→冷却→成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通过两套治理设施做处理。2018年6月22日沧县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联合姚官屯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检修更新环保设备,发现东侧混砂车间密闭不严。现场已要求该企业对该车间进行密闭,防止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编号D086,群众反映沧州市黄骅市黄骅镇马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夜间拆迁,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接到交办单后,黄骅市格外的重视,副市长王友海、王力组织黄骅镇、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于6月22日早7点30分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马庄子棚改房屋拆除工程已完成95%以上,不存在夜间拆房情况,在施工期间配有雾炮车进行湿法作业,但房屋拆除后存在苫盖不到位的情况。根据现场核查结果,黄骅市政府责成黄骅镇对有一定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要求7日内整改完毕。目前,该片区棚改拆除作业已完工,土地苫盖已完成70%,并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了围挡。编号D010,群众反映沧州市盐山县边务乡东王庄村南无名养猪场(存栏2000头),粪便废水直排村南二道沟内;村东4公里处开成陶瓷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异味刺鼻;盐山县常惠线蒲洼工业区内无名炼钢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盐山县格外的重视,县长丁清波、副县长杨绍华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安排部暑,并带领环保、商信、市监局、畜牧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边务乡工作人员对该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王庄村南无名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问题。经现场核查,东王庄村南无名养猪场距离村庄1000米左右,共建有三个养殖棚,现有两个养殖棚在用,共存栏800头,按照畜牧养殖相关规定,建有粪便阳光棚和三级沉淀池,但现场核查时发现,沉淀池内废液有外排迹象,致使南侧沟内水质变化,产生异味。目前,盐山县环保分局对该养殖场进行了立案调查,盐山县监控中心对坑塘内污水进行了取样检测。边务乡政府已聘请污水处理专家对坑塘进行现场勘查,制定处理方案,对污水进行相对有效处理,达到有关标准。开成陶瓷厂实为泰成陶瓷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异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厂区内原料库密闭不严,回用的物料(粉状)露天堆积未覆盖;煤灰堆积场地未硬化,覆盖未到位。对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盐山县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现正在整改中。群众反映的盐山县常惠线蒲注工业区内无名炼钢厂问题,盐山县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环保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面排查,未发现炼钢厂。今后,盐山县将加大整治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治。编号D015,群众反映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庞庄子村东侧路北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厂东侧镀锌厂、化工厂,24小时生产,环评造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乱排;丁庄子工业区内有多家加工地条钢,无相关环保手续,固废乱堆;当地电力局、环保局及包村干部有严重的包庇行为,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孟村县领导格外的重视,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核查工作。6月22日上午,县长张立庄组织县环保分局、孟村镇有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举报部分属实。该举报中所提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在第十五批交办问题转交后已经取缔完毕。检查中发现该厂东侧并无镀锌厂、化工厂。丁庄子工业区主要为锻造法兰生产产业,孟村镇政府对所有涉电炉的法兰厂都安装了在线监控,经核查未曾发现生产地条钢企业,也未曾发现电力局、环保局及包村干部有包庇行为。编号D017,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边家铺村西北旭日水泥砖厂,生产时粉尘污染,噪音扰民;该厂西侧无名小作坊,生产时排放刺鼻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所属乡镇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于村乡边家铺村西约1500米处有一水泥砖厂,企业名为任丘市旭日水泥砖厂,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检查中发现,该厂原料全部存放于仓库,料仓和上料斗处均安装了喷淋除尘装置,但仓库和上料仓未做到完全封闭。已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改,对仓库和上料仓进行全封闭处理,降噪抑尘。旭日水泥砖厂西侧为任丘市浩正电子电器厂,有环评手续,工艺简单,只是手工组装充电机。电烙铁焊接产生少许烟气,已责令其整改。编号D027,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鲍官屯镇倪官屯村倪官屯工业区内多家铸造厂,燃煤废气无组织排放,噪音扰民。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6月22日,副县长李玉鹏和南皮县环保分局、鲍官屯镇政府有关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在倪官屯村北工业区有三家铸造厂,铸造厂分别为南皮县凯顺铸造厂、南皮县广发扣件厂、南皮县汇初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皮县凯顺铸造厂,于2014年10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1月24日,通过南皮县环保局审批(南环批表[2014]034号),该厂未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南皮县广发扣件厂,于2016年1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3月8日,通过南皮县环保局审批(南环批表[2016]006号),2018年3月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南皮县汇初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26日,通过南皮县环保分局审批(南环批表[2018]079号),正在进行监测验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通过检查发现三家企业都使用电炉加热,且都配套有污染治理设施,无使用燃煤情况。南皮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南皮县凯顺铸造厂、南皮县汇初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并对企业断电防止违规生产。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方可恢复生产。编号D037,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大宫家村门牌楼北侧无名小作坊,无相关环保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东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格外的重视,迅速布置,责成东光县环保分局、大单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件中反映的大单镇大宫村化工小作坊位于大宫村门牌楼北侧20米,负责人宫庆祥,于2018年5月底开工生产,主要生产润滑油,现场有小型燃油锅炉一台、搅拌罐1个、储存罐1个,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大单镇政府联合环保、安监、派出所、电力等部门对宫庆祥化工小作坊进行断电,东光县环保分局责令该小作坊负责人两天内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断水,断电(两断三清)。2018年6月23日,东光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官庆祥化工小作坊进行后督察,现场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已全部拆除,已完成“两断三清”。编号D039,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潘庄子村村西魏俊祥养猪场(存栏60头),恶臭废水直排厂外渗坑内。接到交办单后,沧县格外的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畜牧中心、汪家铺乡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汪家铺乡潘庄子村村西魏俊祥养殖场为散养户,现存栏76头猪,养殖场后侧有沉淀池,但未加盖,该沉淀池有两个排污口,池内污水排到东侧坑塘内。沧县已责令其立即清理粪便,严禁粪便污水乱排乱放,并清除排污管道,将沉淀池加盖,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编号D045,群众反映沧州市献县陈庄镇凌庄村村西郭宗伟铸造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接到交办单后,献县政府副县长赵建涛组织县环保分局、陈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举报中所提郭宗伟铸造厂实为献县桂林建筑器材厂,该企业持证生产,排污证编号为P WX-130929-0252-18,因执行峰谷电价,所以夜间生产。2018年6月21日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厂区车间内有积尘,个别环节与环评不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已对该企业断电停产整改,并由献县环保分局立案调查。编号D054,群众反映沧州市献县淮镇前厂村西南方向张洪生养猪场(存栏100头)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献县政府副县长赵建涛组织县农业局、环保分局、淮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建于2016年,位于前场村西南角方向,该养殖场系献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合同养殖户,占地面积约3亩,建有2个养猪棚,存栏900多头,分别建有2个阳光棚储粪间和2个三级沉淀池,粪便处理设施比较齐全,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过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或出售。现场核查时,发现有少量粪便清运不及时,乡镇人员对周边11名群众进行了走访,群众均未反映有恶臭问题。目前已责成养殖户负责人对粪便进行了清运,并承诺以后做到立产立清。编号D065,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鲍官屯乡小集村南、村北无名黏土砖瓦厂,燃煤烧砖过程中烟(粉)尘污染严重。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6月22日,副县长李玉鹏和南皮县环保分局、鲍官屯镇政府有关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南皮县小集春越新型建材厂位于鲍官屯镇小集村南,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由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15年9月2日由南皮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审批编号:南环批表[2015]077号,2017年6月28日南皮县环境保护局进行验收,该厂由南皮县环境保护局发放排污许可证,编号:P WX-130927-0080-17,有效期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烟筒未发现冒黑烟的现象,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双碱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烟筒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且该厂于2018年4月24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仔细的检测,排放物符合达标要求。但该厂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部分地面未硬化的问题。南皮县集兴新型建材厂位于鲍官屯镇小集村北,该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成立并注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由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15年8月21日南皮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审批编号:南环批表[2015]074号,2017年6月28日南皮县环境保护局进行验收,该厂由南皮县环境保护局发放排污许可证,编号:P WX-130927-0059-17,有效期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2018年6月22日,南皮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鲍官屯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南皮县集兴新型建材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烟筒未发现冒黑烟的现象,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双碱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烟筒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且该厂于2018年4月24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仔细的检测,排放物符合达标要求。但该厂存在运行记录不健全,厂区地面积尘未及时采取抑尘措施的问题。南皮县已要求两家建材厂对未硬化地面进行硬化,完善运行记录,并采取洒水、及时清扫及雾炮喷洒等方式做好抑尘措施。编号X013,群众反映沧州市临港技术开发区化工厂,2017年8月8日趁雨季向黄浪渠排放污水,致使老四号、老五号汪子中养虾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因养殖户(26户)无另外的收入来源,生活无法保障,望解决赔偿。接到交办单后,渤海新区临港开发区格外的重视,立即对举报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经临港开发区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临港技术开发区化工厂,2017年8月8日趁雨季向黄浪渠排放污水”的现象。在2017年8月11日,金海营、左德岗等人来临港开发区反映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放污水至老黄南排干河(举报中所指的“黄浪渠”),致使冲毁堤坝,其4310亩养殖虾池几乎绝产。之后,其称造成1300多万元损失,要求赔偿。针对此次事件临港开发区立刻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处理问题,同时展开调查核实。老黄南排干河道为绿源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唯一排水通道,同时也是中捷盐场盐田生产排淡水,雨季期间中捷城区、村队、中捷盐场排涝的河道。2017年8月2日-5日,连续多日大雨,降雨量达200毫米,临港开发区立即部署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老黄南排干河道泄洪不畅,水势上涨迅猛,同时发现周边多个村队正在向河内排涝。临港开发区担心水位过高发生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所有企业向绿源污水处理厂排水,并责令绿源污水处理厂停止向老黄南排干河排水。同时向周边村队说明下游情况并要求停止排涝。但由于雨量过大,造成河道部分位置与养殖汪子有相通现象(由举报人提供视频),临港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有六处,开口宽度1-5米,深度5-10厘米。绿源污水处理厂是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向老黄南排干排水的企业。目前,绿源污水处理厂进水包括黄骅市生活垃圾污水约2000立方米/日、中捷产业园区生活垃圾污水约5000立方米/日、临港开发区工业污水14000立方米/日。该厂外排口安装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对排水水质实时监控,并与环保部、省环保厅联网,数据实时上传;省环保厅在绿源污水处理厂外排口安装了远程采样系统,不定期对排水水质采样检测;临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绿源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进行仔细的检测,均未出现排水超标现象。渤海新区环境保护分局于2017年8月10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老黄南排干河水进行采样检测,各项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调查过程中,信访人提供损失的证据多为自己手写的收据,由于造成信访人损失的成因复杂,要求赔偿的金额巨大,证据不清晰,但本着切实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确保临港开发区信访维稳工作平稳推进,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依规办事的宗旨,经过工作组与信访人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沧州市仲裁委员会已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还在等待裁决结果。编号X014,群众反映沧州市环保志愿者举报,泊头市开发区华兴电镀厂、泊头市开发区永盛电镀厂、南皮县新世纪电镀厂和南皮县华鑫电镀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且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锌、铬废水直排。另外泊头永盛电镀厂、南皮县新世纪电镀厂和华鑫电镀厂,厂区内有十余家非法“十五小”企业,大肆排污,环境污染严重,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此举报涉及泊头市和南皮县,已分别交其进行核查处理。泊头市反馈: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格外的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荣霞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度,并再次赶赴现场对相关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问题为重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泊头市开发区孙庄村西南100米,法人孙树杰,年产电镀件10000吨。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4月,1999年9月经化学工业部第一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年加工1万吨电镀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0年1月经沧州市环保局审批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0年12月12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投入正式生产。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根据生产需求及电镀行业提档升级的要求,于2017年3月15日经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分局审批了《年加工1万吨电镀件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14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泊头市分局验收。2017年12月28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130981MA081L N J9T。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泊头市开发区一号路南,法人代表闫执江,年产电镀件15000吨。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在2000年3月6日经沧州市环保局审批办理了《年加工1.5万吨电镀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3年2月28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验收。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根据生产需求及电镀行业提档升级的要求,于2017年12月12日经沧州市环境环保局泊头市分局审批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企业技改项目已完成,已委托资质单位做验收监测,正在进行验收。该企业2017年12月28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055J001P。2018年6月1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持证排污。酸洗工序、镀铬工序的废气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十五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置处理,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记录齐全,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达标。以上两家企业于2018年6月17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数据来进行监测。举报中反映的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有十余家非法十五小企业”实为该企业的11家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生产分别委托车间责任人管理,废气、废水治理由公司统一管理,专人负责。6月18日,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分局组成专家组对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公司、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各工序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排放状况、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提出如下意见: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1.电镀车间部分生产线酸雾收集效果不佳,车间密封不严,存在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问题;停产过程中酸雾抑制措施不佳,有刺激性气味。2.车间污水收集管路不明晰,废水分类收集无标识或部分标识不规范,废水排污口设置于污水处理间内,不便于执法监督采样。3.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存放箱无危废种类标识,不能够做到危废按照类别存储放置。4.厂区管理混乱,产品、原料存在乱堆乱放问题,现场管理亟待加强。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1、车间各类废水收集无标识。2、废水排污口设置不合理。6月21日,沧州市环保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关于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问题停产整改的通知》,目前,该企业已停产,针对察觉缺陷立即全面整改,验收后恢复生产。沧州市环保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关于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针对问题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整改。南皮县反馈:该举报为重复举报,与第十六批举报件相同。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6月22日,县长徐志连、副县长李玉鹏和环保分局、乌镇、冯家口镇有关人员再次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冯家口镇满庄村。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环境现状评估并备案,2016年12月由南皮县环保局颁发排污许可证,公司现总投资3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2017年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换发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8U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南皮县华鑫电镀厂位于乌镇穆庄村南侧,正港路北侧,法人代表昝忠起。2013年该厂完成提标治理,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全部酸雾处理装置进行了更换。2016年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升级改造全部车间,通过专家评审,由南皮县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P WX-130927-0067-16),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017年12月由沧州市环保局换发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32,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经调查,属实部分为两电镀公司均为电镀加工公司,有经营者承包车间进行电镀加工,不属实情况为两电镀公司都办有排污许可证,含酸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达标排放,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标后排放,且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局联网。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问题:1.过火车间燃烧杂物未及时清除,存在雨后外溢等隐患;2.个别车间废气收集设施老化集气效果差;3.危废晾晒间西侧墙壁防渗措施简易,需进一步固化。整改措施:1.对过火车间进行封盖防止雨淋并加快清理进度;2.修复废气收集设施提高集气效率;3.采用防渗材料对危废间做加固。南皮县华鑫电镀厂存在问题:1.废气治理设施均为高处设置,无操作爬梯;2.个别废气治理设施喷淋系统运行效果差;3.部分车间废气收集效果差,车间有异味。整改措施:1.废气治理设施增设操作爬梯;2.完善车间废气收集设施提高收集效果。下一步,南皮县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采取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如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编号X038,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溍庄新村东南角有家铸造厂,异味、噪声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格外的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该问题为重复举报问题,因泊头市无该举报地点“溍庄新村”,泊头市举一反三,将该问题交办给泊镇政府,对与“溍庄新村”字面相近的潘庄新村做全面调查,副市长王雷带领环保分局、工信局、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该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泊头市泊镇潘庄新村东南有1家铸造厂,即泊头市鼎好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该企业环评、排污证等手续齐全,各生产工序配有除尘设施。根据泊头市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该企业在停产整改范围内。2018年6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为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泊镇政府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拆炉措施。截至目前,泊头市鼎好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断电、拆除电炉工作已完成。编号X048,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南河头村村民反映,其向中央督察组举报沧州隆泰衡器制造有限公司后,沧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责令其停产到,但企业置法律于不顾,仍夜间偷偷违法生产。举报人认为该公司违法占地,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无污染防治设施,应属典型“散乱污”企业,应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沧县环保局不作为,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沧县格外的重视,连夜组织沧县环保分局、崔尔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县长李军强、常务副县长李继昶分别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和督导。经核查,该问题为重复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崔尔庄镇南河头村沧州隆泰衡器有限公司位于崔尔庄镇南河头村西,法人代表王帅帅。在2011年9月办有营业执照,但无环保审批手续,基本的产品:地泵,主要的组成原材料:钢板,主要生产工艺:钢板→切割→组装→焊接→喷漆→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开平机、折弯机、切割机、电焊机、天车、气泵等,在切割、焊接和喷漆工艺中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2018年6月21日、23日夜间,沧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崔尔庄镇政府工作人员两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公司制作现象,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及原料已清理,已不具备生产能力。同时,针对该企业非法占地问题,沧县国土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的最终结果为:该企业现占地面积10.5亩(东西长200米。南北长34米,地类为果园)。2012年2月,沧县国土局针对该企业非法占地1.5亩的行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2012年3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国土资罚[2012]509号),责令其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2万元。当事人在未完全履行处罚决定内容的情况下又于2015年起陆续扩建,扩建面积9亩。针对其扩建部分,沧县已进行现场勘测,并向当事人下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现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编号X008,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职业中学近邻小铁厂,气味、噪声影响学生上学;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化工厂(已搬迁),污染地下水问题至今未解决,老百姓吃水困难;沧州市区第十中学南侧,河水污染严重,臭味熏天。此举报涉及沧县和运河区,已分别交其进行核查处理。沧县反馈:接到交办单后,沧县格外的重视,立即组织县环保分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沧县职业中学附近企业为沧县盛翔精密铸件厂,法人:贾其昌,位于沧县旧州镇东关村南。2014年10月经沧县环保局审批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6月通过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基本的产品为不锈钢铸件,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石蜡、莫来砂、莫来粉、碳钢、不锈钢料。主要生产设备有射蜡机2台、搅浆机4台、滚砂机2台、脱蜡机1台,焙烧电炉1台、中频电炉2台、抛丸机2套。主要生产工艺:射蜡→修蜡→组树→沾浆淋砂→脱蜡→焙烧→浇铸→碎壳→切割→研磨→检验→入库。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无刺激性气味产生。2018年6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炉熔化、碎壳、切割等工艺粉尘收集装置不完善,已要求该企业完善工艺粉尘收集装置,对碎壳、滚砂、搅拌等产生噪音的工序,采取比较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小朱庄村化工厂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该公司已于2011年9月停止生产,2013年5月将厂区生产装置及相关厂房全部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地质大学、中科院地理所联合调查组经过三年的详细调查,完成了调查报告和风险分析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论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和中国地质大学在2015年12月定了污染场地修复总体方案,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地下水治理工作。现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同时,为解决群众吃水问题,小朱庄村在村西距离河北建新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400余米的位置打了深约400米的深机井,目前群众不存在吃水困难问题。运河区反馈: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领导格外的重视,带领运河区城管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河区城管局对沧州市第十中学南侧排干河内垃圾进行再次清理并派人定时查看清理,并且保证河内无垃圾。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6号)中第一项重点项目第十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2018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中第107条要求,设区市2018年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对一排干(永安大道一浮阳大道)进行景观改造;改造一排干(永安大道一浮阳大道),建设公园景观消除黑臭由市城管局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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