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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更新时间: 2023-12-24 来源:新闻动态

  为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集中解决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明显问题,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印发的《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有关要求,制定本整改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政治高度,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水平发展为重点,坚持以顶格标准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推动‍‍督察整改,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一)属地负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专项督察报告说明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全面完成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丽水事业发展负责的政治高度,把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摆在突出的位置,聚焦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说明的3大方面20项整改任务,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对表销号,确保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制,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到2022年底,市区PM 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力争建成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应收尽收率”达到100%;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减污降碳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并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实现“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的最美生态环境目标。

  (三)创新构建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构建完善基于“卫星遥感+物联网监测+基层治理网格”的“天眼+地眼+人眼”立体化生态监测体系。补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短板,锻造生态管理能力长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增加生态法规制度的供给侧改革,扩大生态环境领域的数字化革新赋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保持全省前列。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和美丽丽水建设,在提升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境界。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责任导向,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不断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督察机制。加强完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对各县(市、区)的水、气和污染物减排等重要生态环保工作指标实行考核,进一步提升综合考核中生态环保工作的分值比重。健全督察整改问责机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定期通报。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点废气源头治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6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积极谋划挥发性有机物(VOCs)“绿岛”项目建设。推进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围栏建设。加强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市本级声环境功能区自评估。全方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动龙泉市、缙云县创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全市域强化断面水质保持工作力度,推动国考断面、出境断面水质保持提升。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勘界定标工作,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编制成果落地见效,建立饮用水源地智慧化管控体系。构建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等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统筹抓好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组织2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推动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启动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地下水污染扩散管控试点建设。全方面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力争60%的县(市、区)达到“无废城市”标准,培育“无废城市细胞”100个以上。完善工业固废监管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小微收集工作。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完成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的基础上,完成6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要生物栖息地和10个珍稀、代表性物种(类群)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形成集生物多样性体验、科普、研学于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业态。带领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将丽水市打造成为生物多样性公众科学示范区。加强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建设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着力构建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依托丽水市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成果,制定丽水市生物多样性指数标准,为形成全国生物多样性考核体系提供参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3.推动生态系统扩容提质。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化瓯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深入推动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及生态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强化监督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快建设以百山祖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4.深化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以建设全国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创新区为目标,探索构建丽水市环境健康风险指标评价体系与标准,编制《丽水市环境健康风险识别评估方法指南》。开展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评估,形成丽水市环境健康风险源识别报告,并综合分析人口居住地敏感点等数据,绘制丽水市环境风险分布地图。

  1.推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建设。制定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创建指标体系及创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深化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依托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打造服务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环境权益、生态产品综合易和认证平台,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碳市场和长三角一体化碳普惠市场,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企业履约交易等多种形式交易实践。构建多层级多领域的低(零)碳试点示范体系,及时跟踪第一批低(零)碳试点建设情况,组织并且开展第二批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申报,推动龙泉、庆元、景宁等县(市)打造“零碳”县域。

  2.深入打好降碳攻坚战。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三张清单”,建立健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体系。探索开展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加强“三线一单”在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体系调整、重点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开展规划环评碳评价工作。

  3.提升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能力。以争创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为契机,开展碳排放权质押、碳汇质押、碳账户、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创新,探索发挥绿色投融资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持作用。研究通过标准设立、气候友好型项目库建设等载体,引导更多政府投入、社会资本、产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行动,切实以绿色金融支持工具激励节能减污降碳增汇行为,助推绿色可持续的共同富裕。组织实施碳排放试点工作,加快实现温室气体可监测、可计量、可报告、可溯源。

  4.服务跨越式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山海协作等重大决策,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集约配置,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储备调配,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用能权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与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兑换机制。完善重点项目环保前期工作分析报告制度、“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力争合乎条件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园区)实现全覆盖,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

  1.深化巩固美丽丽水建设成果。深入实施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规划纲要(2020—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抓细抓实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推动规划有序落地。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项目支持、载体支持,探索建立市级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库,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试点,推进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和拓展全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国家级试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的工作成果,努力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2.持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拓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无废工厂”、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美丽细胞”创建形式,深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创建行动。着力开发“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碳中和体验地、健康生态环境体验地”三个体验地,树立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典型案例。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打造宣传阐释传播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前沿阵地,推出一批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持续推动环保公共设施向公众开放,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教育模式,努力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价值追求和社会风尚。

  3.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好市美丽办、市治水办、市大气和土壤办、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等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指导推进和督查考核。牵头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各项改革任务,促进各级各部门工作融合、形成合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科学高效工作体系。

  1.扎实推动环保督察整改。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一体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力争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加强对已整改销号问题的管控,实行清单化管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研究分析,严防存在漠视群众利益、整而不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不严不实情况出现,确保督察整改线.全面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升主动察觉缺陷能力,用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场景,逐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的利用“天眼守望”、“花园云”应用场景、“i丽水”“e企管”等平台拓宽发现渠道,在问题源头发现以及落实企业和基层主动履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着力形成问题发现、处置闭环体系。鼓励公众有奖举报,逐步推动《丽水市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细则》落地见效,确保不发生影响丽水声誉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3.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精准执法。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开展合成革等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着力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方面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应收尽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拉练,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专业化配置,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4.推进生态数字治理深化应用。探索建设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大脑,强化应用实战性,一直在优化“天眼守望-生态环境”相关监管子场景预警处置作用。全力推进“花园码·生态绿码”迭代升级,开展评级着色,推行企业环境保护“健康码”,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模式。建立生态信用分析大数据模型,促进大数据分析与生态信用体系建设深层次地融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丽水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协调小组负责。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建立由市级牵头部门督办,所属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相关责任单位承办制度,把任务分解到岗、具体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死角盲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五明确”。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建立层层跟踪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协调小组负责全市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作为督导责任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负责对本地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强化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协调小组要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形式的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实、进度明显滞后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对推进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信息公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充分的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市、县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充分的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格局。

  附件:1.丽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丽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丽水市松阳县、龙泉市不锈钢行业总氮超标排放问题被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但现场检查发现仅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行,新星、环洁不锈钢废水处理厂以及龙泉市塔石金岗工业废水厂主体工程建设尚未完工,如期完成建设调试并正常稳定运行存在不确定性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出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3456-201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总氮小于35mg/L)。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出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1.制定整改方案,对松阳县不锈钢管集中生产区域内的新星、绿洁、环洁3家不锈钢废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

  2.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紧施工。2021年3月动工建设,10月底完工,12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整改目标:完成塔石污水处理厂总氮处理工程建设,出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法规和《钢铁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3456

  1.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快速推进总氮处理工程建设,按时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2.投资200余万元建设总氮应急处理设施,确保总氮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前废水处理厂出水总氮含量低于200mg/L含量排放。

  中央督察指出的水阁园区污水管网塌陷破损修复不到位,仅在龙石溪沿线公里截污沟。虽然丽水已开展水阁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龙石溪截污沟应急改造,但是管网修复改造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进度仍需加快,前期明查暗访发现截污沟尚在改造中,雨天仍存在外溢隐患

  整改目标:园区管网雨污分流到位,排水管道健康运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管网管理维护。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做好排水管网清淤、养护、定期检测。探索信息化管理,逐步推进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

  3.加快推进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泵站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园区日污水处理量达到10万吨,提升污水终端解决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龙泉、松阳不锈钢企业存在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环境治理水平低下等问题,虽经行业整治提升,但由于整治标准不高,部分行业环境整治不彻底,仍存在不少隐患,都会存在退火炉废气收集不到位,危废仓库设置未规范,废酸渣随意堆放等问题。龙泉市强兴特种钢材公司企业危废台账不齐全,含油麻绳、废酸等台账缺失,氢氧化钠包装袋无规范存放场所,脱酸废气塔局部开裂,车间内局部位置有可见酸雾。松阳县浙江恒源钢业有限公司隧道窑废气收集不完全,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停运,废气无组织排放;浙江巨龙钢业有限公司酸洗工艺直接在操作台采用人工冲洗,两台切割机粉尘收集管道断裂破损

  (一)龙泉市强兴特种钢材公司企业危废台账不齐全,含油麻绳、废酸等台账缺失,氢氧化钠包装袋无规范存放场所,脱酸废气塔局部开裂,车间内局部位置有可见酸雾。

  整改目标:全方面开展塔石金岗工业园区不锈钢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浙江强兴特种钢材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提升企业生态环保水平。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脱酸废气塔做修复,确保酸雾处理系统无泄漏点。同时,对酸洗系统密封性(酸洗池、配酸池)及酸雾排放风机进行逐一排查,察觉缺陷立即维修,提高酸雾收集效率。

  4.举一反三,制定实施龙泉市《塔石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全方面推进金岗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

  (二)松阳县浙江恒源钢业有限公司隧道窑废气收集不完全,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停运,废气无组织排放;浙江巨龙钢业有限公司酸洗工艺直接在操作台采用人工冲洗,两台切割机粉尘收集管道断裂破损

  整改目标:妥善解决松阳不锈钢企业存在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环境治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1.针对“退火炉废气收集不到位”问题,开展不锈钢退火炉废气收集整治,县域内全部不锈钢行业企业在对退火炉废气进行二次燃烧处理基础上加装静电吸附和喷淋设备,使生产废气达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2.针对“废酸渣随意堆放”问题,在全县开展不锈钢企业危废隐患排查行动,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建设规范危废堆场,按规范管理危险废物。

  3.制订不锈钢生产企业废水分质分类“一厂一策”措施细则,对不锈钢公司制作中的酸雾塔废水、喷淋废水、酸渣、母液更换、废水收集池、应急储罐、生产管理作出明确要求。上线环保智慧管家手机APP,通过数字化管理,实时监控企业废水中的总氮浓度。

  4.针对松阳县浙江恒源钢业有限公司、浙江巨龙钢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也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莲都区香蜜园后面山地(灵山建材城后面)建材加工点污染防治效果一般,车间雨污分流不彻底,石料切割泥浆水流入雨水井内

  整改目标:在对涉事建材加工点车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提升整个建材城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保管理上的水准,切实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涉事建材加工点做好废料堆放区的“三防”措施,完善车间雨污分流工作,确保切割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建材城业主单位丽水市国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整个建材城建材加工点的废水和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3.强化后续监管。加大对该建材城建材加工点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青田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原料堆场等地面未硬化,现场存在扬尘积尘现象,雨水应急阀损坏,应急池成为污水厂,无应急功能

  (一)青田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原料堆场等地面未硬化,现场存在扬尘积尘现象

  1.开展企业厂区雨污分流整治,对堵塞的导流沟做改造与清理,确保雨水导流通畅。

  2.落实厂区扬尘积尘防治措施,实现企业原料堆场地面硬化,并对堆场内原料进行覆盖。

  (二)青田县新联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雨水应急阀损坏,应急池成为污水厂,无应急功能

  整改目标:实现企业应急池应急收集(处置)功能,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完成雨水应急阀修理,确保应急阀正常使用。

  2.开展应急池改造,清理池内的污水与堆积的污泥,确保应急池达到应急收集(处置)功能,并设立标识牌。

  3.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设施具备应急使用功能。

  景宁县岚头领垃圾焚烧厂现场异味较大,生料、分选及发酵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效果不佳,车间窗户未密闭且屋顶、围墙等存在破损,废气以无组织形式直排

  整改目标:提高垃圾焚烧厂废气收集效率,完成厂房车间墙壁窗户修复,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1.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厂区内外墙隐患排查工作,修复屋顶、围墙等破损问题,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2.建立健全生产制度。制定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提升管理人员防范意识,有效规避风险,确保垃圾焚烧厂长期稳定、健康运行。

  3.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景宁县浙南钼业有限公司炉西岭矿段水质检测存在钼含量超标现象,水库水质钼含量偏高,矿渣剩余部分未及时清运。

  整改目标:完成浙南钼业有限公司炉西岭矿段全部矿渣清运工作,确保不影响环境;恢复炉西岭矿段地貌形态,并做好复绿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巡检工作。进一步加快矿渣清运进度,及时完成炉西岭矿段地貌形态恢复和复绿工作。

  2.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每月对际头水库库头、库尾及水厂出水进行钼含量检测,做好监测水质动态变化。

  3.对已完成的临时保护工程包括矿区内3个已经关闭的矿洞,四周沿山脚边建设约540米水泥硬化三面光的排水沟,矿区底部修建沉淀池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并产生保护效果。

  2.提升处置能力,加快壶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日解决能力从1万吨提升至2万吨。

  3.加强污水处理厂后期的运维管理,对该问题点位进行常态化监管,杜绝生活垃圾污水溢流直排好溪情况再次发生。

  工业废气治理管理粗放。遂昌县立青元钛镍材料有限公司设备陈旧落后,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点较远,收集效果有限;青田县阀门工业园良工阀门铸造项目工艺落后,浇铸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打磨、清砂工艺未要求落实除尘措施;缙云县新碧工业园区涛涛门业和千秋门业喷涂有机废气收集率较低,调漆间、废漆渣、废油漆桶危废仓库等点位有机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存在无组织排放

  (一)遂昌县立青元钛镍材料有限公司设备陈旧落后,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点较远,收集效果有限

  整改目标:淘汰落后设备,完善企业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举一反三,对企业问题做全面梳理,规范公司制作经营管理,提升工艺水平,增强生产废气的收集和解决能力,确保生产废气达标排放。

  1.责令公司进行停产整改,全面排查企业违规问题,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遂昌县铸造行业整治方案》有关要求,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严禁企业使用《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设备。

  3.根据环评、安评、能评等有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对公司制作环境、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做全面技改提升,并按照技改项目重新走报批程序。

  4.增强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做好厂区环境、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青田县阀门工业园良工阀门铸造项目工艺落后,浇铸废气收集效率较低,打磨、清砂工艺未要求落实除尘措施

  (三)缙云县新碧工业园区涛涛门业和千秋门业喷涂有机废气收集率较低,调漆间、废漆渣、废油漆桶危废仓库等点位有机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存在无组织排放

  整改目标:全方面提高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确保企业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1.对涛涛门业和千秋门业两家企业的喷漆线喷台进行相对有效密封,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

  2.在两家企业的调漆间内安装废气收集设施,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相对有效收集。同时严格对照环评及验收要求,加强企业危废仓库的管理。

  扬尘防治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庆元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洒水频次不够;庆元县域内渣运车辆均未加盖运输;松阳县浙江万福贸易有限公司地面未硬化,易形成扬尘;遂昌县浙江莹鑫矿业有限公司、缙云县城投市政公司东方砂石厂、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一)庆元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洒水频次不够。庆元县域内渣运车辆均未加盖运输

  整改目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符合规范标准,县域内渣运车辆加盖运输,不对旁边的环境造成影响。

  3.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落实运渣车辆加盖篷布进行运输。严禁车辆带土上路,杜绝出现抛洒滴漏现象发生。

  整改目标:对莹鑫矿业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做全面梳理,高标准、严要求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2.督促企业建设原材料贮存场所,做好“三防”措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防止雨污混流;扩建污水收集池,确保污水不外流;采用喷淋等措施,有效控制破碎机生产产生的粉尘。

  (四)缙云县城投市政公司东方砂石厂、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1.对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原材料露天堆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给予处置。

  2.责令缙云县城投市政公司东方砂石厂(经核实,实际为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溶江砂石厂)进行整改,对部分露天堆放原材料进行相对有效覆盖。

  丽水市开发区盛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无法消化建筑垃圾收集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露天生产,厂内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场地脏乱差突出

  景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分拣工序人工露天进行,装修垃圾肆意倾倒场地内,管理混乱,周边砖瓦厂在未经消纳场登记管理随意倾倒砖瓦垃圾,地面无任何防渗、防漏措施,无雨水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有污染水体隐患

  1.点上整改,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管理。一是在填埋区周边设置截水沟,场地底部及竖向设置排水管网及渗水层,集中排出场地内渗水。二是开展填埋堆体废沥青、废管材、废木料等污染物的清拣及回收利用工作,排除填埋污染隐患。三是推进分拣车间建设,严控生产工作扬尘产生。四是加强建筑垃圾进场排查,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等与建筑垃圾混装入场。五是规范场地四周砖瓦厂和其他建筑垃圾进场登记管理,做好建筑垃圾来源、运输车辆、进场建筑垃圾数量等情况的登记。六是做好现场引导,确保进场车辆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倾倒,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2.建章立制,建立完整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防火消防生产、治安保卫等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指导,有效执行制度规范。

  3.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运营监督管理。加强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运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下游水体的检测,确保监督性监测落实到位。

  青田县恒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为新建临时厂房,未经环评审批,存在违法生产的情况

  2.督促企业立即按要求编制环评方案,并严格按照流程办理项目环保审批手续。

  3.举一反三。对企业未批先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丽水个别县垃圾焚烧厂建设进度滞后。缙云县垃圾焚烧设施项目至今未建成投运;龙泉市、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因县域统筹接收其他县的生活垃圾,均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日处置生活垃圾量大于环评批复量

  2.加强督导,分管县领导每周到场督导,县建设局派专人驻场,紧盯项目进度。

  (二)龙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因县域统筹接收其他县的生活垃圾,均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日处置生活垃圾量大于环评批复量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龙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龙泉市静脉产业园)日处置生活垃圾量不超过环评批复量,确保正常运行。

  1.建立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场生活垃圾量进行控制并每天做好登记。在保证龙泉市生活垃圾能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统筹接收其他县的生活垃圾。每日垃圾焚烧量控制在环评批复量以内,日处理总量不得超过300吨。 2.定期开展检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时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焚烧厂每天处理量超出设计处理能力,防止设施超负荷运行。

  (三)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因县域统筹接收其他县的生活垃圾,均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日处置生活垃圾量大于环评批复量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置生活垃圾量不超过环评批复量,确保正常运行。

  1.建立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场生活垃圾量进行控制并每天做好登记。在保证青田县生活垃圾能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统筹接收其他县的生活垃圾。每日垃圾焚烧量控制在环评批复量以内,日处理总量不得超过500吨。 2.定期开展检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时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焚烧厂每天处理量超出设计处理能力,防止设施超负荷运行。

  矿渣随意倾倒隐患突出。青田县黄垟乡原钼矿开采废料长期依山倾倒,倾倒点下方溪流河床已明显钙化。云和县长台湾采石场已自然复绿,但矿区仍堆放有大量砂石,无“三防”措施

  (一)青田县黄垟乡原钼矿开采废料长期依山倾倒,倾倒点下方溪流河床已明显钙化

  (二)云和县长台湾采石场已自然复绿,但矿区仍堆放有大量砂石,无“三防”措施。

  机制砂企业产生的洗砂泥浆普遍存在管理漏洞,台账记录不全面,接收单位不明确,处置途径不清晰。

  整改目标:解决机制砂矿山附属砂石加工、独立类砂石加工、工程项目类砂石加工企业产生的洗泥浆管理漏洞,加强台账管理,明确接收单位、处置途径。

  2.加强对机制砂矿山附属砂石加工、独立类砂石加工、工程项目类砂石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开展一次机制砂矿山洗砂泥浆处置情况检查,明确机制砂矿山附属加工企业洗砂泥浆处置相关要求,规范进行处置。

  3.进一步强化台账管理,建立统一的规范台账模板,明确洗砂泥浆的处置数量、处置途径、接收单位,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丽水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从事汽车拆解工作,核查危废台账及排污许可证发现,该公司未开展废制冷剂收集回收

  2.全面启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通过该平台进行监控、控制企业申报登记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建立规范的危废处置台账。

  3.加强日常监管,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对企业危废产生处置情况做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庆元县统筹谋划不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五都工业园污水预处理站工程选址不当,污水管道堵塞致污水入河,本应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设施却对松源溪水环境构成重大隐患

  整改目标:停用拆除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将园区工业污水纳入下游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提升园区污水管网收集能力,确保园区雨污分流到位。

  1.停用拆除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将五都工业园区污水纳管排入下游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该处理厂的处置能力进行提升改造。

  2.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五都及会溪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新建改建污水管网,提升污水管网的收集能力。

  3.编制五都园区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方案,做到园区雨污应分尽分,将五都工业园区企业工业污水通过专管排至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举一反三,对会溪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新建污水管网,将会溪工业园区企业工业污水通过专管排至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

  丽水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进展滞后,全市尚存在21辆执法车辆、732台(套)装备的缺口

  整改目标: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标配)(2020年版)》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需求,逐步配备到位。

  2.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的对接工作,争取资金支持,解决装备配备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部门协作联动不够,各职能部门之间未发挥联合联动的效能;环境数字化平台运行规则还不够完善,大数据分析研判、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仍需加强。例如,龙泉市生态环境部门与经信部门沟通不足,查田镇伟振炭厂利用木屑压制成型烧制无烟炭,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从严对照43行业类别进行环评审批,却以经信部门行业归类为由,对照85行业类别不受理环评审批;作为正面案例参观的丽水市污水处理厂总控制屏在线监测数据逻辑混乱,运维单位不专业,职能部门环境管理走过场;缙云县健顺水务有限公司污泥装卸无监控,废弃物产生运输处置未纳入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存在管理漏洞

  (一)龙泉市生态环境部门与经信部门沟通不足,查田镇伟振炭厂利用木屑压制成型烧制无烟炭,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从严对照43行业类别进行环评审批,却以经信部门行业归类为由,对照85行业类别不受理环评审批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部门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研判完善企业环保手续;强化服务指导,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1.强化沟通联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经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业务协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着力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

  2.完善环保手续。指导企业按时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并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

  3.全方面开展企业环保体检服务,交办企业环保问题清单,指导企业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二)作为正面案例参观的丽水市污水处理厂总控制屏在线监测数据逻辑混乱,运维单位不专业,职能部门环境管理走过场

  整改目标:提高丽水市污水处理厂(腊口污水处理厂)专业化运维水平,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及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1.通过编制运行方案、运行操作守则及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污水厂运维专业水平。

  2.严格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进行废水处置,并将出水数据实时上传至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3.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生产管理,提升监测运维能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缙云县健顺水务有限公司污泥装卸无监控,废弃物产生运输处置未纳入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目标:完善企业监控安装设置,进行全程监控,强化废弃物运输处置管理,弥补管理漏洞。

  1.在企业泥污装卸处安装摄像头并联网至中控平台,全面覆盖污泥装卸区、污泥过磅区、厂区门口等点位,对污泥装卸情况做实时监控。

  2.督促企业及时将废弃物运输处置纳入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消除存在的管理漏洞。

  整改目标:停用拆除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将园区工业污水纳入下游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提升园区污水管网收集能力,确保园区雨污分流到位。

  1.停用拆除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将五都工业园区污水纳管排入下游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并对该处理厂的处置能力进行提升改造。

  2.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五都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做排查,新建改建污水管网,提升污水管网的收集能力。

  3.编制五都园区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方案,做到园区雨污应分尽分,将五都工业园区企业工业污水通过专管排至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举一反三,对会溪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做排查,新建污水管网,将会溪工业园区企业工业污水通过专管排至五都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目标:编制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规划,利用丽水市渣土车管理系统加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资源化利用率达75%。

  1.督促各县(市、区)编制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积极推动规划实施。

  4.加强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管理,督促丽水开发区盛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景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青田县恒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

  5.制定出台《丽水市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常态化监管。

  6.推进丽水市渣土车管理系统平台上线运行,用数字化手 段加强全过程可溯源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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